法律分析:1、撥打110說明事故地點,并盡可能的記住肇事車輛的車牌號,車型,等特征,說明肇事車輛逃逸方向,注意保護現場,如有傷者可以請求
110派醫院救護車輛到來。
2、并交給模擬畫像和視頻交給公安機關。相應資料自己應當留存一份。
3、找保險公司,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之后,如果您是次責,您的保險公司只會賠付您的責任范圍內的部分,不會賠付對方給你造成的責任部分。
一、交通事故機動車方該怎么處理
(一)立即停車。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必須立即停車。停車后按規定拉緊手制動,切斷電源,開啟危險信號燈,如夜間事故還需開示寬燈、尾燈。在高速公路發生事故時還須在車后按規定設置危險警告標志。保持頭腦清醒,要鎮定,切記不要慌張。
(二)及時報案。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撥打122電話或委托過往車輛、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及傷亡情況,在警察來到之前不能離開事故現場。必要時,在報警的同時也可以向附近的醫療單位、急救中心以及消防部門呼救、求援。
(三)搶救傷者。如事故中有人受傷,應設法送醫院搶救治療,除輕傷本人拒絕去醫院診斷外,一般可以攔搭過往車輛或通知急救部門、醫院派救護車前來搶救。對于能現場采取搶救措施的,應盡最大努力搶救。在無過往車輛或救護車的情況下,也可動用肇事車將傷員送醫院搶救,但要將肇事車各個車輪的著地點以及傷員倒位描出,做好標記,并要留人員看護現場。
(四)保護現場。保持現場的完整性,能夠獲得事故發生時的原始證據,對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均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在交警到來之前應當保護好現場,除非因搶救傷者和財產需要,不得擅自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物品等,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如遇下雨、刮風等天氣,應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將痕跡蓋起來保護好。如有必要,當事人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破壞。標圍現場時,應盡量做到不妨礙交通。如果車輛通行確實有可能使現場受到破壞和危及安全時,可以暫時封閉現場,中斷交通,待交警到現場勘察完畢后,再行疏通。
(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為了防止事故的擴大,駕駛員首先應關掉車輛的引擎,消除其他可以引起火警的隱患。不要在事故現場吸煙,以防引燃易燃易爆物品。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將危險物品的化學特性,如是否有毒、是否易燃易爆、是否腐蝕性及裝載量、泄漏量等情況通知警方及消防人員,以便采取防范措施。
(六)協助現場調查取證。在交警勘察現場和調查取證時,當事人必須如實向交警部門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的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的真實情況。
二、出交通事故打什么電話
發生交通事故或交通糾紛,可以撥打122或110報警電話,準確報出事故發生的地點及人員、車輛傷損情況。在撥打報警電話之后,還需要撥打電話給相應的保險公司。
有些地區急救電話也可打999,而122免收電話費,投幣、磁卡等公用電話及手機均可直接撥打。
在交通警察到達現場之前,應注意保護現場。雙方認為可以自行解決的事故,應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協商處理;其他事故,需變動現場的,必須標明事故現場位置,把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等候交通警察處理。
另外,如果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車輛,應記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沒看清肇事車輛車牌號,應記下肇事車輛的車型、顏色等主要特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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