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體檢結果對于應征公民自己是不允許查閱的。征兵是指按照兵役法的規定,征集應征公民到軍隊服現役。征兵的要求很嚴格。
征兵的基本條件是什么?如下:
1、政治審查、身體檢查符合應征公民服現役的政治和身體條件是什么?;
2、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初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且從事本專業工作滿一年以上;大專以上學歷的,必須獲得國家統一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可以招應屆畢業生,也可以招企業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3、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部隊特別需要并具有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可放寬至27周歲。比原規定縮小了年齡段,原規定是年齡一般不超過28周歲,部隊特殊專業需要或具有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三條
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都應當在當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兵役登記。經兵役登記并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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