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沒有收房,業主仍需交納物業費。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應支付物業服務費用。物業費用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設施運行費用、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等。業主不能以未接受或無需接受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電、供水、供熱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即使未入住房子,業主仍需支付物業費,并且不能拒絕支付。物業服務人不得停止供應物業服務。
法律分析
一、沒有收房要交物業費嗎
沒收房也是要交物業費的。業主雖然還未收房,但前期物業服務工作事實上已經展開,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也已經生效,而有關業主空置房物業費收取標準一般會在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中予以體現。所以即使沒收房也是要交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二、未入住房子要交物業費嗎
未入住的房子是需要繳納物業費的。購買房屋后,即使不住房,也依然是需要交納物業費的。
物業服務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等,所以購買房屋以后,不管住與不住都應繳納物業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結語
無論是否收房,業主都需要交納物業費。雖然未收房,但前期物業服務已展開,前期物業服務協議生效,其中包括業主空置房物業費的收取標準。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業主應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交納物業費。同樣,未入住的房子也需要繳納物業費,因為物業服務支出涵蓋了多個方面,如管理服務人員工資、設施設備維護費用等。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無需接受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方式催交物業費。因此,無論收房與否,業主都應按時繳納物業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四章 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六十四條 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章 物業管理服務 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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