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前算病假嗎?
1、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前算病假,發生工傷后,工傷認定前的休假應算工傷假期,用人單位應按受傷前的標準支付工資的。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二、工傷認定領導簽字怎么辦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1、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其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這里“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職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職工加班加點的上下班途中?!笆艿綑C動車事故傷害的”既可以是職工駕駛或乘坐的機動車發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職工因其他機動車事故造成的。
3、“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這里“突發疾病”包括各類疾病?!?8小時”的起算時間,以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疾病的起算時間。
4、有權申請工傷認定的“工會組織”包括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的工會組織以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的各級工會組織。
5、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為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同意(簽字、蓋章),不是必經程序。
在當代的社會,因為工作方面的原因受到了社會傷害,并且經過了工傷認定,確實是屬于工傷,那么就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當然了,如果有保險的情況之下,應當是由保險公司來負責賠償的,在工傷認定之前的,不能夠工作的時間是算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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