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因產品責任提起訴訟,應當提供以下三方面的證據:第一,提供有關產品存在缺陷的證據。要拿出證據證明該產品存在設計上、制造上的缺陷,或證明該產品的使用說明、警示標志存在缺陷。只有這樣,才有可能獲得賠償、由于科技的不斷發展,受害消費者有時很難找到證據,證明產品存在的缺陷,這時可以借助有關的專家、技術人員和相關的技術手段來加以證明。第二,提供有關產品造成損害的證據。主要是提供有關產品造成人身傷害、殘疾或者死亡的醫生診斷證明,為治療傷痛,疾病而支付的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補助費等費用的單據證明,為安葬死者而支付的喪葬費單據證明等等。只有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損害事實發生,才有可能獲得賠償。第三,提供損害是由產品缺陷造成的證據。只有證明損害是由缺陷產品造成的,才有可能真正獲得賠償。相關知識:消費維權的五種途徑
一、協商和解。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后,在自愿、互諒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這種快速、簡便的爭議解決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來說都是理想的途徑。
二、投訴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后,請求消保委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勸導、溝通調和,以促成雙方達成解決糾紛。消費者投訴時應注意四點,一是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處理,一般按管轄范圍受理;二是當消保委未能解決時,消費者可請消保委作損害鑒定,提供證據;三是消費者要盡快選擇申訴或起訴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四是消費者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向人民法院起訴都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三、行政申訴。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后,可請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爭議,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消費者決定申訴時,一般用書面形式,并載明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如與經營者達成和解,可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作出調解書。
四、提請仲裁。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愿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調解并作出判斷或裁決。仲裁具有當事人程序簡便、一裁終局、專家仲裁、費用較低、保守機密、相互感情影響小等特征。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由仲裁庭根據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各自應承擔的仲裁費用。
五、提起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于民事訴訟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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