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傷,是指職工因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職業病危害,職工工作中本身疾病復發,不是職業病,不是工傷。但是,其中,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經搶救無效在48小時之內死亡的,視同工傷。死亡視同工傷,是指一些本不是工傷的特殊情形,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看作工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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