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后分配如下:
1、離婚后,婚前的房產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登記在他個人名下的,那么房產歸一方所有;
2、若婚前買的房產,婚后共同還款的,在分割房產時候,取得房子所有權的一方應當補償另一方。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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