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雙方對于婚前及婚后財產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其次,如果雙方沒有約定的,這類房產屬于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對于雙方共同還按揭貸款的部分以及按揭款部分的房屋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參加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一、婚前買房子婚后還貸款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前購房婚后共同還貸不屬于共同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并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但是婚后共同還貸部分是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楹笈渑家环絽⑴c清償貸款,并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二、婚后父母出資給女兒買房子
(一)一方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該房產屬于婚前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及虧損屬于房屋產權人,如另一方有參與該房子的裝修等支出,構成對該房產的舔附價值,對于裝修款,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二)一方婚前支付了所有房款,婚后取得產權證。該房財產權益在婚前簽訂合同后就已經取得,取得房產證的結果也是婚前訂立合同及付款行為所致,所以此情形也應視為婚前個人財產。
(三)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房屋,但在離婚時尚未取得產權證。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合同,但還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情況下離婚的,如果夫妻雙方作為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婚后自己婚前財產購房付首付夫妻還貸房子怎么分
對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
(一)房產證上只登記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個人財產處理;
房屋共同還貸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價值的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
如果協商不成,則判給房屋登記方,對于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是需要根據共同還貸數額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進行補償;
(二)房產證上登記雙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財產,離婚時雙方都有權分割房產,
所以,在婚后,一方用婚前個人財產貸款買的房子,首付部分屬于個人財產,而共同還貸部分,則屬于夫妻共有,雙方都有權分割。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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