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經破產清算還能被起訴嗎
可以對破產企業進行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以破產企業為債務人的其他經濟糾紛案件,根據下列不同情況分別處理:(1)已經審結但未執行的,應當中止執行,由債權人憑生效的法律文書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申報債權;(2)尚未審結且另無連帶責任人的,應當終結訴訟,由債權人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申報債權;(3)尚未審結且另有連帶責任人的,應當中止訴訟,由債權人向受理破產案件的人民法院申報債權。待破產程序終結后,恢復審理。
公司已經破產清算還能被起訴嗎
公司破產不能被起訴了。
公司已經破產清算的,就失去了公司的主體地位。在人民法院起訴的話是不滿足起訴條件的,因為這時已經沒有明確的被告。但是如果該公司股東存在出資不足或者注銷后有公司財產剩余的,可以起訴該公司的股東。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人民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后,對債務人財產的其他民事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公司破產中止可以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嗎?
可以。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已經開始而尚未終結的有關債務人的民事訴訟或者仲裁應當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債務人的財產后,該訴訟或者仲裁繼續進行。
自然人獨資公司可以破產清算嗎
自然人獨資公司可以破產清算。自然人獨資公司是指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法人。破產是指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破產。自然人獨資公司是企業法人的一種,當然可以進行破產清算。
非破產公司可以進行清算嗎
可以清算的。公司發生法定解散事由,到公司主體資格消滅有一個法定的過程,概言之,可分為公司發生解散事由、履行清算義務、注銷登記三個環節。公司發生法定的解散事由,除因合并、分立需要解散的,均應當繼續履行清算義務,以整體了解公司內、外部法律關系。非破產清算是指公司法人在資產足以清償債務的情況下進行的清算, 非破產清算又分為普通清算和特別清算,普通清算即公司自行清算,是公司在沒有法院干預和債權人參與的情況下,通過清算人自主自覺的行為進行清算,而特別清算則是指在某些法定的特殊情形下,通常為清算遇有顯著障礙時或者存在可能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情形下適用的清算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條 該內容由 張雷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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