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時分配方式如下:
1、婚前或婚后取得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且自己付清房款,該房產是個人財產;
2、婚前買房作為婚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
3、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是對自己子女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協議離婚辦理流程如下:
1、準備離婚相關證件;
2、準備離婚相關材料;
3、必須由夫妻親自前往當事人常住地址戶口所在地區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人員審核材料無誤,將結婚證收回。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證。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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