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開發商違約交房的情況,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并可以要求開發商返還已支付的款項,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其他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拒絕的,購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來判決開發商如何承擔違約責任。
一、簽了購房合同不想要了怎么辦
簽訂房產合同后不想買了,但是又不存在法律規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購房者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照法律規定,房產合同可以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
因此,如果房產合同中對相應的違約責任作出了規定,比如支付違約金、定金罰則等,那么購房者就必須按照房產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購房者拒絕按照房產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那么開發商可以向法院起訴,法院可能會予以強制執行。
如果房產合同沒有對違約責任作出約定。那么在開發商起訴以后,法院會根據法律的規定,結合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購房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怎么處理
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的方法具體如下:
1、協商解決,購房者帶上合同等,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并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如果購房者和開發商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對方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對方積極主動承擔責任,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購房者和開發商經過協商和發函,開發商還是拒不解決問題的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導致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開發商將房屋抵押給他人,開發樓盤可不是一個小項目,就算是再小的樓盤,所需要的資金都不少,開發商在開發樓盤的過程中,可能會將房子抵押給銀行,然后再出售該房屋。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買了這樣的房子也是拿不到房產證的,因為房子還抵押在銀行,如果開發商不能及時履行到期的債務,抵押權人要求實現抵押權,購房者可能連房子都要失去;
2、違規建房,并不是所有新建的樓盤都是合法合規修建的,購房者在買房的時候就應該先排查清楚,樓盤是否存在違規情況,開發商要想在房地產市場上銷售商品房,必須取得五證一書;
3、樓盤驗收不合格,購買了房子之后,還需要等待開發商通知收房,大家在收房的時候要注意檢查開發商的相關手續,建筑工程只有驗收合格后,才能交付購房者使用。
三、購房定金可以退嗎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綜上,購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購房者想要回購房定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對開發商來說,如為追求更高的經濟利益而與他人訂立預售合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之前即與購房者簽訂預售合同;未告知購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實,則開發商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于開發商和購房者的事由——如雙方就預售合同的主要條款不能協商一致或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導致預售合同未能訂立的,則開發商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因購房者的原因未能訂立預售合同的,購房者一般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除非購房者簽訂的定金合同有重大瑕疵——這需要根據具體合同進行判斷。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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