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辦事規程: 第一步: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政務大廳建設局窗口提出申請,由窗口工作人員進行初審后受理;
第二步:經初審合格后,上報省市有關部門審查發給《燃氣經營許可證》;
第三步:申請經營的企業憑《燃氣經營許可證》到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后,方可從事燃氣經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燃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四條 燃氣經營許可證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氣管理部門核發,具體發證部門根據省級地方性法規、省級人民政府規章或決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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