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進車輛增值稅抵扣規定具體如下:
1、購買的是新車,需取得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該發票有抵扣聯,價款和稅額計算比例為17%;
2、購買的是二手車,取得的是二手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該發票沒有抵扣聯,不能抵扣。如果是新車,提醒一下,一般發票開具方會寫購買方的組織機構代碼,這時該發票不能通過認證,所以開票前需要求填寫購買公司稅號。
車輛購置稅征收具體如下:
1、征收范圍單一作為財產稅的車輛購置稅,是以購置的特定車輛為課稅對象,而不是對所有的財產或消費財產征稅,范圍窄,是一種特種財產稅;
2、征收環節單一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課征制,不是在生產、經營和消費的每一環節實行道道征收,而只是在退出流通進入消費領域的特定環節征收;
3、稅率單一車輛購置稅只確定一個統一比例稅率征收,稅率具有不隨課稅對象數額變動的特點,計征簡便、負擔穩定,有利于依法治稅;
4、征收方法單一車輛購置稅根據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實行從價計征,以價格為計稅標準,課稅與價值直接發生關系,價值高者多征稅,價值低者少征稅;
5、征稅具有特定目的車輛購置稅具有專門用途,由中央財政根據國家交通建設投資計劃,統籌安排。這種特定目的的稅收,可以保證國家財政支出的需要,既有利于統籌合理地安排資金,又有利于保證特定事業和建設支出的需要;
6、價外征收,稅負不發生轉嫁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中不包含車輛購置稅稅額,車輛購置稅稅額是附加在價格之外的,且納稅人即為負稅人,稅負不發生轉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第五條
車輛購置稅的應納稅額按照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乘以稅率計算。
第六條
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一)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二)納稅人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關稅完稅價格加上關稅和消費稅;
(三)納稅人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應稅車輛的銷售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四)納稅人以受贈、獲獎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按照購置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證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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