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要取決于兩點:電動車是否達到機動車認定標準和飲酒程度是否達到醉酒標準。如果電動車不屬于機動車,飲酒程度又沒有達到醉酒標準,則按法律規定不屬于違法情形。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二條 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自行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自行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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