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拒絕。只要自己不需要,便可以拒絕,但是大勢所趨是天然氣。
法律依據: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第三條 燃氣工作應當堅持統籌規劃、保障安全、確保供應、規范服務、節能高效的原則。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燃氣安全監督管理制度,宣傳普及燃氣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提高全民的燃氣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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