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銷婚姻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06:38:29
可撤銷婚姻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婚姻包括受脅迫結婚、隱瞞重大疾病結婚兩種,當事人應該在知道在一年人申請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導讀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婚姻包括受脅迫結婚、隱瞞重大疾病結婚兩種,當事人應該在知道在一年人申請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婚姻包括受脅迫結婚、隱瞞重大疾病結婚兩種,當事人應該在知道在一年人申請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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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婚姻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可撤銷婚姻包括受脅迫結婚、隱瞞重大疾病結婚兩種,當事人應該在知道在一年人申請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條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