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不找律師,并不是一定要找律師,應當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選擇。離婚案件如果只是針對離婚進行起訴的,如果當事人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那么可以不請律師。如果涉及財產分割的,當事人訴訟經驗不足的,可以請律師。
一、打官司必須要請律師嗎
不一定。打官司可以不找律師。委托律師參加具體的訴訟活動是當事人依法享有的一項訴訟權利,既然是權利,當然,當事人也可以放棄這一訴訟權利,自己去參加訴訟活動,行使相應的訴訟權利。
當然如果有需要也是可以請律師的,但是現在律師打官司也是要收一定的律師費用的,如果費用比較高的會一般的家庭是承擔不起的,因此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是否需要請律師。
二、代寫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該合同是被代簽人委托簽署的,或被代簽人已經認可,或被代簽人屬于限制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需要由其家屬代為簽訂的,該合同有效。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還要注意合同內容不能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能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不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請律師代寫合同的費用普遍不高,如果涉及的法律關系比較簡單,一般在幾百元左右,就能請專業律師代寫合同了。只是全國各地甚至每個律師事務所規定收費標準是不一致的,通常情況下,請律師代寫合同的費用是根據合同的復雜程度等情況確定,沒有統一量化標準,但普遍低。通常情況下,當事人都可以按照以下方式找律師代寫合同:1、直接到當地有資質的律師事務所委托律師,雙方簽訂委托代寫協議后,即可由律師代寫合同。2、可以通過網上知名的法律服務網站尋找律師。3、可以通過親友介紹,直接聯系律師本人,進行協商處理。
三、對方失蹤了怎么去向法院起訴離婚
對方失蹤或下落不明的,配偶可以先向法院申請宣告失蹤再起訴離婚,也可以直接提起離婚訴訟。
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用公告方式送達。
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關系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法院公告送達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并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于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人民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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