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業費構成要素有以下幾點:
1、人工費。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如果小區已經成立業主大會,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由業主大會和物業公司自行協商制定收費標準。
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一方面要受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不能亂收費;另一方面,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還要受到用戶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從優質優價的原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
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
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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