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中央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專項行動聚焦解決7類網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問題。一是直播、短視頻平臺涉未成年人問題。嚴禁16歲以下未成年人出鏡直播,嚴肅查處炒作“網紅兒童”行為,禁止誘導未成年人打賞行為,防止炫富拜金、奢靡享樂、賣慘“審丑”等現象對未成年人形成不良導向。二是未成年人在線教育平臺問題。全面清理在線課程中色情低俗、血腥暴力及其他導向不良內容,嚴禁推送網絡游戲、低俗小說、娛樂直播等與學習無關的廣告信息,及時處置互動評論區攻擊謾罵、教唆不良交友等內容。三是兒童不良動漫動畫作品問題。堅決清理散布暴力血腥、暗黑恐怖、教唆犯罪等內容的“邪典”視頻,認真核處存在角色著裝暴露、情節色情低俗、場面血腥恐怖以及其他易引發未成年人模仿的危險行為等問題的兒童動漫動畫作品。四是論壇社區、群圈等環節危害未成年人問題。深入清理利用兒童形象制作的軟色情表情包,嚴查教唆誘導未成年人自殺約死、拍攝交易色情低俗視頻的群組賬號。五是網絡“飯圈”亂象問題。持續推進“清朗·‘飯圈’亂象整治”專項行動,深入整治誘導未成年人應援集資、高額消費、投票打榜、互撕謾罵、拉踩引戰、刷量控評等行為。六是不良社交行為和不良文化問題。嚴防網上不良社交行為和不良文化現象形成不良導向、扭曲青少年價值觀,堅決查處人肉搜索、人身攻擊、惡意舉報等網絡欺凌和暴力行為。七是防沉迷系統和“青少年模式”效能發揮不足問題。重點排查解決網站平臺防沉迷系統問題漏洞,解決“青少年模式”入口不顯著、識別不精準、專屬內容不夠豐富、應用效果不佳等問題,進一步優化模式效能,著力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十五條 離婚后,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應當另行提起訴訟。
第五十六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者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
(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者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
(三)已滿八周歲的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
(四)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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