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文,規定廉租房管理措施,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明確申請條件及福利制度。廉租房是為低收入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要求申請人具有當地常住戶口、低收入認定、住房面積限制等條件。廉租房的特殊性導致其開發與運作困難,成為當前房地產市場結構性失衡的重要問題。
法律分析
不能,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針對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作出有關規定。明確廉租房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的,應當辦理廉租房退出手續;對騙取廉租住房保障、惡意欠租、無正當理由長期空置,違規轉租、出借、調換和轉讓廉租住房等行為,可以收回廉租房。下面是廉租房相關的一些介紹和申請廉住房的條件: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關于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通知》(建?!?013〕178號)的規定,從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并軌后統稱為公共租賃住房。
申請條件
1、申請人具有5年以上當地城市常住戶口;
2、申請人必須是當地民政部門認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請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總建筑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請家庭成員之間有法定的贍養、扶養或撫養關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經當地房管部門確認他處沒有住房的。
福利制度
廉租房的福利性特點,決定了其與一般商品房的開發與運作有著明顯的不同。然而也正是由于這些特點的存在,廉租房的開發與運作面臨新的困難。廉租房一直是中國房地產市場中重要的住房制度之一,雖然建立時間不短,但是因為種種因素的制約發展程度有限,成為當前房地產市場結構性失衡的關健問題之一。
結語
住建部、民政部、財政部聯合發出通知,對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現的問題作出規定。明確廉租房家庭再購買其他住房應辦理退出手續,對違規行為將采取相應措施。廉租房是政府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住房的一種形式,具有福利性特點。然而,由于各種因素的制約,廉租房的發展受到限制,成為當前房地產市場結構性失衡的關鍵問題之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第二章 電子商務經營者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十一條 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條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讓、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賃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條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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