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公房交成交額5%的綜合稅款;成交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成交額 1.5%的契稅。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
《憲法》第5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依照法律納稅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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