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個人拿倆結婚證能離婚嗎
協議離婚需要雙方都到場辦理,一個人拿拿倆結婚證是不能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當事人持有本規范《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協議離婚要冷靜期嗎
協議離婚也有冷靜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三、協議離婚不成接下來怎么辦
協議離婚不成可以訴訟離婚,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一)起訴: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二)審理: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三)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79條規定: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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