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糾紛訴訟時效過了怎樣辦
1、民事糾紛訴訟時效過了,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處理
(1)、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達成還款協議,根據法律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的還款協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當事人雙方無法協商的,債權人一方可考慮向對方發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根據相關的法規規定,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信用社向借款人發出催收到期貸款通知單,債務人在該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借款人法律地位雖然不一定等同于信用社,但借款人仍然可以考慮采取這種方法,總比毫無形式強吧。
(3)、如果在3年之內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張過權利,而且有證據證明,那么會造成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自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條 、第一百九十五條
二、訴訟時效屆滿有什么后果
訴訟時效屆滿的后果如下:訴訟時效屆滿后,訴權消滅,自然權利依然存在,權利人仍可通過法院向義務人主張其自然權利,義務人也可自愿履行,法律不加干預。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民事糾紛過了訴訟時效的,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糾紛,協商一致的,簽訂協議書;協商不成的,可以考慮向對方發履行催告通知,也可以收集訴訟時效中斷或者中止的證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