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就業登記是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辦理需要符合就業條件的人進行登記,然后填寫《全國統一就業失業登記證》申請表,并且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四張兩寸彩照。填寫好之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申請人可以領取《就業失業登記證》。
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第六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就業登記制度和失業登記制度,完善就業管理和失業管理。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負責就業登記與失業登記工作,建立專門臺賬,及時、準確地記錄勞動者就業與失業變動情況,并做好相應統計工作。就業登記和失業登記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實行統一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以下簡稱登記證),向勞動者免費發放,并注明可享受的相應扶持政策。就業登記、失業登記的具體程序和登記證的樣式,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第六十二條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和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備案,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后,應當于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后,應當于15日內辦理登記手續。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由本人在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就業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個人信息、就業類型、就業時間、就業單位以及訂立、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等。就業登記的具體內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對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及相關手續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簡化程序,方便用人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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