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的,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之后,需要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申請發給離婚證的,才算離婚。辦理協議離婚的,要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好,然后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如何離婚最快最簡單?
最快最簡單的離婚方式就是到民政局半年協議離婚手續,雙方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好,然后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申請發給離婚證的才能盡快離婚。
二、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哪些證件和證明材料
辦理協議離婚的手續和證明材料具體如下:
1、父母自行協商好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
2、簽訂離婚協議書;
3、帶齊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4、經過三十天冷靜期,依法領取離婚證。
三、關于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之后,需要經過三十天冷靜期,申請發給離婚證的,才解除婚姻關系。辦理協議離婚的,要就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好,然后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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