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級傷殘賠償計算方式:
一、一般可以通過一定標準計算的是:
1、誤工費=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2、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10%)×賠償年限
3、被扶養人生活費=事故責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4、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5、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6、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二、按照實際情況計算的是:
1、交通費=實際發生的費用
2、殘疾輔助器具費=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
3、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4、精神損害撫慰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
5、后續治療費=醫療機構確定的后續治療費用
6、傷殘鑒定費=實際傷殘鑒定費用
一、交通事故可以賠償哪些費用
1、殘疾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3、喪葬費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人生活費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
5、住院伙食補助費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醫療費賠償金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
7、誤工費工月收入×誤工時間。
8、護理費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死亡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二、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
廣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如下: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撫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藥費+住院費+其他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8、護理費=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10、交通費=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12、營養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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