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資格又稱股東地位,是指各民事主體作為公司股東的一種身份和地位。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普通股東的資格有以下限制:
(1)自然人股東應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法人股東應是可以從事營利性活動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為自己的股東。
(4)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為所任職企業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
股東變更有時間限制嗎?
一般情況股東變更需要5個工作日,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股東變更登記的具體流程如下: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
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并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
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后(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發《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
但請各位注意,各地的工商部門實際操作時間存有較大差異,要進行股東變更登記前,建議詳細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核實準備辦理時間。
股東憑證與股東資格取得是什么關系
股東資格又稱股東地位,是指各民事主體作為公司股東的一種身份和地位。
股東對公司的投資,必然要給予股東一定的憑證,有限責任公司表現為出資證書,股份有限公司則表現為股票。從性質上看無論出資證明書還是股票僅是物權憑證,是證明股東出資或持有股份的憑證。
實踐中出資者是否取得出資憑證不是認定其股東資格的必備要件。出資憑證僅僅是一種證明出資人已經出資的物權憑證,只是證明投資人是出資額或股份的合法所有人,并非證明投資人與公司之間存在某種成員關系,不能以出資證明書向公司主張股東資格和股東權利。即使沒有出資憑證,只要出資者證明其已經按照公司章程或認購協議實際繳納了出資,并登記在股東名冊上,或工商登記中有記載,一般就可以認定其股東資格,不能以出資者不持有出資憑證而當然否認其股東資格,也不能以出資者持有出資憑證就認定其具有股東資格。
股東資格如何確認
股東身份的認定一是通過工商登記查詢,二是公司內部有股東名冊可以查詢,另外公司會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以上三種途徑均可以證明股東身份。
股東資格證明糾紛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是指股東與股東之間、或者股東與公司之間就是否具備股東資格產生爭議而提起的訴訟。股東資格又稱股東地位,是指各民事主體作為公司股東的一種身份和地位。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屬于什么案件
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應當屬于民事糾紛,因為其涉及了民事法律所調整的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與財產關系。 該內容由 方杰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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